2024-11-17 06:34来源:本站
新南威尔士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在法庭诉讼过程中,缺乏经过认证的口译员以及对他们需求的理解,正在破坏非英语使用者诉诸司法和获得公平审判的机会。
新南威尔士大学人文与语言学院的学者们进行了一项研究,发现有必要改善我们法院的口译交流文化,强调司法官员——治安官和法官的关键作用。
超过五分之一的澳大利亚人会说英语以外的语言,2016年的人口普查发现,澳大利亚家庭中使用的语言有300多种。虽然法庭口译员需要掌握175种以上的语言,但提供口译培训的语言不到20种。
这就提出了关于公平、诉诸司法以及对非英语人士进行公平审判的性质的问题。
新南威尔士大学的Ludmila Stern教授是一位历史学家和口译员,她研究国际和国内法院和法庭的口译程序和跨文化交流。她正在领导一个题为“司法官员与法庭口译人员之间的沟通:对诉诸司法的影响”的研究项目,该项目审查涉及口译人员的刑事审判是否会影响诉诸司法。
“口译员在确保被告获得司法救助和公平审判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仅凭他们的技能不足以确保公平。法庭如何适应双语交流和口译员的专业要求也会产生影响,”斯特恩教授说。
虽然澳大利亚显然需要增加经过培训和认证的口译员的数量,特别是对于最近移民,难民,寻求庇护者和第一民族语言的大量新兴语言,但这个项目的重点,斯特恩教授解释说,“是法院行政和司法官员在确保有效的口译沟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Stern教授和Sandra Hale教授是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律口译研究的先驱,二十年来一直为司法人员提供如何与口译员合作的培训,这是澳大利亚国家司法学院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组织的新司法人员专业发展和初步培训的一部分。黑尔教授还是《在法院和法庭与口译员合作的国家标准》的主要作者之一,该标准于2017年首次出版,并于去年更新。
目前的研究项目包括对司法官员进行采访,了解他们如何与口译员合作,对口译员进行采访,了解他们在法庭上的经验,以及对全国各地口译程序的观察。
黑尔教授说,在某些情况下,“看到事情顺利进行是非常令人满意的,因为司法官员、翻译和律师都遵循了推荐的标准,所有人都在合作,有效地工作。”
然而,口译并不是法庭程序的重点。“司法官员专注于案件,”斯特恩教授说。“他们很忙,可能会忘记口译员,所以他们不知道口译员对实现口译质量的要求。”
在澳大利亚,口译员在法庭上没有专门的工作空间。如果他们为证人翻译,他们会加入证人的内部或旁边的证人席,并以“连续模式”进行翻译。例如,律师问一个问题,停顿一下,口译员将其翻译成证人的语言。然后证人提供答案,译员将其翻译成英语供法庭使用。斯特恩教授说:“这为口译员提供了能见度,英语口译将成为法庭记录。”“如果口译员需要提问,他们可以举手并要求澄清。他们可能会要求重复或休息。”
其余时间,口译员坐在被告旁边,要么在旁听席上,要么在被告席上。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做的是所谓的耳语同声传译,也被称为chuchotage,来自法语中的耳语。
斯特恩教授说:“Chuchotage是一种非常费力的解释形式。”“人们说话很快,没有停顿,口译员没有耳机来阻挡外部噪音,音响效果可能会有问题。他们没有准备材料,也没有简报,所以他们是现场翻译。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隐形的”,经常被法庭完全遗忘。
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被告席或公众旁听席上的口译员能捕捉到什么?他们能准确地翻译吗?”
在2020-23年接受调查的法官和地方法官中,约有一半的人表示,他们知道推荐的国家标准,遵守这些标准的人认为这些标准很简单。
斯特恩教授解释说:“司法官员说他们试图放慢他们的讲话速度,他们有时会暂停或重复他们所说的话,以适应口译员。”“我们的观察表明,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确实会放慢速度,暂停,并适应口译员。然而,在不同的点上,它们又加速了。
“大多数法官说,他们要求律师说话慢一点,但观察结果再次表明,他们有时会这样做。当口译员在证人席上以连续模式进行口译时,他们会更乐于助人,但大多数人会忘记坐在被席上或公共旁听席上以耳语同步模式进行口译。”
一些法官表示,当他们在法庭上面临口译挑战时,他们依靠自己的经验和与口译员直观合作的能力,而不是依靠国家标准或其他政策文件。
口译员越显眼,住宿条件就越好。“但是,”斯特恩教授说,“很明显,翻译过程本身也是看不见的,因为被翻译的人很难理解。说话者需要以一定的语速说话,也许每分钟100个单词左右,以便给口译员时间来理解、转换和传达所说的意思。口译员不可能不间断地翻译超过30-45分钟,如果说话者背对着他们,他们可能需要重复翻译。”
这是一项困难的工作,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想象一下,坐在被告席上,你的脖子和身体都扭曲着,一边低声对被告说着什么。口译员的声音和身体都很紧张。而且精神上的努力也很疲劳。”
在进行同声传译的国际会议和法庭环境中,口译员的做法是分成两到三人一组,每次工作30分钟,戴着耳机,对着麦克风说话,这样他们就能与外界的声音隔绝。
斯特恩教授解释说:“澳大利亚没有遵循这一程序,这一程序最初是由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审判中建立的,它正在影响法院沟通过程的效力。”
黑尔教授说:“澳大利亚的国家标准建议口译人员结对工作,每30分钟轮流一次,以避免疲劳和确保质量,使用便宜的便携式同声传译设备。”“澳大利亚的一些口译员已经开始使用这种设备,它是由主要的政府语言服务提供商多元文化新南威尔士州购买和提供的。至少在某些情况下,这极大地改善了口译员的工作条件。这表明,小的改进可以产生重大影响。”
改善来自不同语言背景的法院系统用户获得司法救助的必要条件是提高口译程序的沟通质量。
“消除语言障碍对于确保英语水平有限或没有英语水平的人得到公平审判至关重要。斯特恩教授表示:“口译员、法官、地方法官和律师必须共同努力,实现最佳沟通,以确保不会说英语的人能够公平地获得司法救助。”
该项目由新南威尔士大学首席调查员Ludmila Stern教授、Sandra Hale教授、Stephen Doherty教授和Melanie Schwartz副教授领导,项目合作伙伴包括北澳土著翻译服务;所有毕业生口译和翻译服务;澳大利亚口译和翻译协会;澳大利亚司法行政研究所;多样性和包容性司法委员会、多元文化新南威尔士州、国家笔译和口译认证机构;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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