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8 14:52来源:本站
以下案件已在南安普顿地方法院审理。
27岁的里昂·巴特没有固定住址,他在南安普顿中央警察局向办公室的墙壁扔了一个玻璃瓶,并触发了火灾警报,他承认犯有暴力行为。他因第一次犯罪被判入狱11周,并且必须支付26英镑的附加费。
来自南安普顿洛奇路的26岁的CIPRIAN TRUSCA承认在温彻斯特的M3公路上超速驾驶。特鲁斯卡被取消了18个月的驾驶资格,并被罚款1000英镑。他还必须支付85英镑的诉讼费和400英镑的附加费。
南安普顿登米德路43岁的凯莉·史密斯承认,在南安普顿塞恩斯伯里超市价值377.83英镑的商品被盗后,她从一家商店偷了东西。她获得了18个月的有条件释放,必须支付377.83英镑的赔偿金。史密斯还必须支付85英镑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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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普顿顿斯顿路19岁的阿尔菲·克鲁克-约翰逊承认在南安普顿拥有B类管制药物,即大麻。他被罚款250英镑,还必须支付85英镑的诉讼费和100英镑的附加费。已下令没收并销毁毒品。
南安普顿维特林路40岁的柯克·佩恩承认,他没有提供样本供南安普顿中央警察局分析。他收到了为期一年的社区秩序,125小时的无偿工作和18个月的驾驶禁令。佩恩必须支付85英镑的诉讼费和114英镑的附加费。
来自南安普顿Seacombe Green的20岁女子MIA DEAKIN承认三项罪名,包括殴打急救人员、殴打他人、持有B类管制药物(大麻)以及两项刑事损坏t恤和手机的罪名。迪肯被判三个月缓刑18个月,同时接受酒精治疗、10天康复治疗和150小时无偿劳动。她必须支付200英镑的赔偿金。已下令没收并销毁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