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是如何获得“国王”般的赦免权的

2024-10-31 10:21来源:本站

  

  

  当美国撰写第一部宪法《邦联条例》(Articles of the Confederation)时,其目标是分散权力,避免复制英国的君主制。但是在1787年,制宪会议决定采取不同的方向,给予联邦政府和总统更多的权力。

  美国新宪法的其中一项条款赋予总统类似于英国国王的“仁慈的皇家特权”。在美国,这被称为总统赦免。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将其描述为“对危害美国的罪行给予缓刑和赦免的权力,弹劾案件除外。”

  像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这样的联邦党人,他希望宪法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政府,支持增加行政权。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汉密尔顿和其他人写给报纸的一系列匿名信件——汉密尔顿认为,如果没有赦免的方法,“正义就会显得过于血腥和残酷。”

  但他写道,该权力的“主要论点”是,如果美国经历了叛乱或叛乱,“及时赦免叛乱或叛乱分子可能会恢复联邦的安宁。”乔治·华盛顿以这种方式使用了这种权力,他赦免了威士忌叛乱的两名成员,亚伯拉罕·林肯在内战后赦免了除最高级别的邦联军官外的所有人。

  

  然而,反联邦党人担心,赋予总统唯一的赦免权会导致暴政。据《纽约时报》报道,在不太为人所知的《反联邦党人文集》中,未来的副总统乔治·克林顿(George Clinton)警告说,这将创造“一个卑鄙而专制的贵族或君主制”。

  迈阿密大学法学院教授卡洛琳?玛拉?科尔宾表示:“曾有一项提案要求参议院批准(总统)赦免,但被制宪会议否决。”把这项权力交给参议院而不是总统的建议也是如此。

  她推测,这些措施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制宪者“担心立法机构过于强大”,而“要求参议院开会、辩论和投票”会使暴乱后迅速恢复和平变得更加困难。

  最终,获胜的论点是联邦党人的立场,即行政赦免对于纠正司法不公是必要的。正如联邦党人、后来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詹姆斯·伊雷德尔当时所写的那样,这被认为是“英国宪法的优势之一”,美国可以在“适当的共和党制衡”下采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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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尔宾解释说:“国会仍然可以通过弹劾来制约总统。”联邦法院仍然可以通过宣布他的赦免违宪来制衡他,例如,如果他附加条件的话。当然,我们人民仍然可以通过投票或抗议来检查总统。”

  科尔宾举例说,杰拉尔德·福特总统在1976年的选举中败给了吉米·卡特,因为他做出了赦免前总统理查德·尼克松的有争议的决定。然而,这些检查并不像一些人希望的那样直接。

  她说,赦免“是总统不享有的权力之一,所以人们担心总统滥用这项权力”。“我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担忧……任何只属于总统的权力都可能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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