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如果与个人责任直接相关,罪恶感就不会那么有说服力

2024-10-22 07:24来源:本站

  

  

  华盛顿特区[美国],11月7日(ANI):一项研究荟萃分析表明,如果一个人明确地为他人的痛苦负责,那么引发负罪感——这是广告商、筹款者和专横的父母经常使用的策略——可能会适得其反。

  虽然内疚被广泛用于试图说服人们采取行动,但关于它在刺激行为改变方面的有效性,研究结果不一。这项发表在《心理学前沿》(Frontiers in Psychology)杂志上的分析发现,总体而言,内疚只会产生很小的说服作用,这与之前的研究结果一致。

  然而,研究人员发现,当内疚更“存在”时,它会更有效,这意味着它吸引了一个人改善社会的总体愿望,而不是让他们对特定问题承担直接责任,这种策略可能被视为过度操纵。

  该研究的主要作者、华盛顿州立大学默罗传播学院助理教授魏鹏(音译)说:“内疚是有效的,但它不会产生一些神奇的结果。”“这项荟萃分析的令人惊讶的发现是,让人们觉得自己对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实际上并没有效果。从业者可能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因素,这些因素使内疚上诉更有说服力。”

  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分析了26项研究的数据,涉及7500多名参与者。除了责任感的作用外,他们还发现,当问题明显可以改变,并提出可能采取的行动时,负罪感似乎更有效。

  彭和他的同事们还发现,内疚在某些主题上更有说服力:即在环境和教育问题上。它在卫生传播方面效果较差。作者指出,健康话题可能会变得复杂,因为预期的行为会影响个人,也会给他人带来好处,比如接种COVID-19疫苗。

  这项分析还表明,当涉及到遥远和更广泛的问题时,比如人们在自然灾害或社会不公之后遭受的痛苦,内疚可以成为行动的有效动力。

  彭说,内疚,就像骄傲和羞耻一样,被认为是人类的一种独特情感,与满足个人基本需求之外的高级追求有关,比如一个人在创造更好的群体、国家或整个人类社会中的作用。这可能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与更遥远的问题相关的问题上产生负罪感比在与非常私人的问题相关的问题上产生负罪感效果更好。

  彭说:“当人们想在上诉中使用负罪感时,最好是含蓄地让别人觉得他们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明确地说他们应该为别人所遭受的痛苦负责。”(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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