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1 17:18来源:本站
在2022年3月的联合国环境大会上,近200个政府同意开始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塑料条约,以阻止塑料污染。两年过去了,我们还远没有实现在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内解决塑料污染的目标。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届会议最近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公司是一个多边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正在拟订未来文书的草案。INC4的结果令人失望。受各国对各自塑料产业的保护和行业游说者的影响,我们以一个弱草案结束了会议。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探讨政府在过去和未来的公司谈判期间的声明是否构成具有法律后果的行政行为。作为公民,我们是否可以对东南亚政府代表团及其顾问无视人权,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所载的健康环境权或公共利益采取行政行动?
作为行政行为的政治声明
包括国家代表团在内的公共行政机构所采取的行动以《善政一般原则》为指导,该原则是确保政府官员负责任地行使其权力的基准。
然而,当政府官员偏离这些原则时,他们可能会从事管理不善。通常,各国都有适当的机制来处理管理不善的情况。这可以采取内部反对的形式,公众可以反对管理不善的上级官员。然后,他们可以向申诉专员机构提出异议。
例如,印度尼西亚的行政法框架,具体以2014年第30号法律为基础,规定了每个印度尼西亚公职人员的行为都有义务遵守法定规定和善治原则。本条例规定了在公职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定规定和/或善治原则时,公民的投诉或反对机制。
在谈判多国环境协定(MEAs)时,例如正在进行的关于《全球塑料条约》的讨论,政府官员参与的行动包括准备国家声明、协议草案和参与谈判。然而,即使在谈判准备阶段,特别是在起草谈判文本或代表团声明时,也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闭门进行的,或者没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如受影响社区)的有意义参与。
行政管理不当的潜在案例
塑料是由石油和石油等化石燃料中提取的聚合物制成的。
在《塑料条约》的谈判中,作为良好治理的一部分,缺乏包容性和透明度——比如代表团的发言以石化工业等特定利益集团的偏好为基础——可能被视为管理不善。第四次国际会议的情况就是这样,有196名矿物燃料和化学工业的游说者参加了会议,其中一些人作为工业或政府代表参加了国家代表团。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研究指出,上游措施——限制原生塑料聚合物的生产或供应——可以大大减少塑料废物总量,从而降低收集、分类和最终处理的成本。下游措施-废物管理、处理和处置-需要更多的资源用于废物收集,因此管理将影响地方公共预算,这些预算可以用于改善其他公共服务。
与此同时,为了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科学地和全球商定的对初级塑料聚合物供应的限制是必要的。气候模型告诉我们,到2050年,需要将塑料产量削减75%,才能将气温上升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并防止地球迅速变暖带来的最可怕影响。
不幸的是,行业游说者继续推动更弱的语言,特别是需要更强有力的上游措施。选择一种有利于少数商业利益而忽视公众利益的方案——例如需要优先考虑受气候变化影响日益严重的健康和宜居环境——可能导致有关代表团承担法律后果。
各国也可能因未能处理令人关切的化学品而犯下管理不善的罪行。
塑料由于其有害的化学成分,在其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对人类健康构成明显的风险。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一份报告指出,与塑料有关的化学物质超过1.3万种。约有3200种化学品被视为令人关注的化学品,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例如在环境中具有持久性和流动性、具有生物蓄积性、影响激素系统、降低生育能力、损害神经系统和/或致癌的化学品。
在塑料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这些危险的化学物质会被释放到环境中——不仅是在塑料被制造的时候,而且在塑料被使用、消费、运输和成为废物的时候。
会员国应立即处理和消除令人关切的化学品和聚合物,以保障公众健康。一个好的起点可以是根据环境规划署和诸如《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其他协定的现有科学证据,确定已经提到的那些危险化学品。必须确保在塑料价值链上获得与塑料有关的这些化学品和聚合物的信息。
当我们考虑与塑料有关的化学品和聚合物时,强调预防原则和预防原则的重要性也很重要。如果与塑料有关的化学品和聚合物只在它们成为废物后才加以管理,那么要产生有意义的影响就太晚了。这正是《全球塑料条约》要解决的问题——从塑料生产的上游消除令人关切的化学品和聚合物,并填补《巴塞尔公约》等其他多边环境协定留下的空白。
还有一种风险是,成员国陷入用其他未知化学品和聚合物取代危险化学品和聚合物的陷阱。在这方面,预防原则的适用是有用的,以确保在塑料条约草案中翻译“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以处理令人关注的化学品和聚合物。当国家无视人类健康并允许化学危害的不确定性,这可能违反环境法律和善政原则时,这可被归类为另一种形式的管理不善。
综合行动建议
虽然各国有不同的意见和优先事项,但很明显,全球有一个压倒性的共识,即在塑料危机方面,我们不能继续一切照旧。世界必须减少塑料生产,以遏制塑料污染,阻止生物多样性丧失,并将全球变暖限制在1.5摄氏度。如果东南亚政府选择支持一项对主要塑料聚合物、化学品和聚合物问题没有强有力规定的条约,那么他们就违背了全球塑料条约的发展任务。
政府官员作为一个国家的代表,在发布或扣留报表时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公众,特别是受影响的社区,可以合法地利用各自的行政法反对州政府在公司谈判期间选择的可能违反环境和健康标准的行动。因此,以政府官员为代表的成员国必须优先考虑公众意见,而不是工业游说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