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a说,雪兰莪州原则上同意采用废物管理法

2025-03-20 05:03来源:本站

  

  

  IPOH:雪兰莪州已经原则上同意采用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管理法(法令672),Nga Kor Ming说。

  住房和地方政府部长表示,该部只是在等待州政府的最终决定。

  “雪兰莪州统治者苏丹沙拉夫丁·伊德里斯·沙阿接见了我,并表示他陛下同意通过该法案,”他在周日(3月10日)在这里举行的嘉兰医院社区嘉年华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我们正在等待雪兰莪州政府的决定,以开始详细讨论,”他说,并补充说,与槟城政府的谈判也在积极进行。

  颁布第672号法令是为了管理受管制的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该法令将把固体废物从源头分为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

  它目前在彭亨州、柔佛、马六甲、森美兰州、珀斯、吉打州、吉隆坡和布城使用。

  Nga表示,该部也欢迎与霹雳州进行谈判,以通过该法案。

  “为了人民的利益,我们欢迎继续讨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这取决于政府的立场,我们将尊重它。我们的大门永远敞开,”他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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